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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
  来源:公积金参谋  更新时间:2026-01-23

一、泰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受理时间是什么

周一至周五9:00至下午5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二、泰州租房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

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离休、退休的;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四)出境定居的;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依照前款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三、泰州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办理材料

1、户口簿

2、婚姻关系证明

3、身份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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