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 公积金参谋
全国咨询热线:
联系我们

地址:

电话:

传真:

邮箱:

新闻中心
当前位置:首页 > 首次使用教程
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是什么
  来源:公积金参谋  更新时间:2025-11-22

一、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是什么

周一至周五9:00-17:00,周六上午9:00-12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理业务

、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

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1号楼)

三、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

(一)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;

(二)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、额度,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;

四、湖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

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

第十一条

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 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
(二)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

(三)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

(四) 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

(五)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

(六)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

(七)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

第二十五条

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
友情链接
联系我们

地址:

电话:

传真:

邮箱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