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流程怎么走
申请、受理、审查/核准、决定、送达。
二、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设定依据
●国家法律依据
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
●省级法律依据
《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三、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
12个月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情形提取公积金,再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。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,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。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×3000元/m2
确定,提取至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百元以上金额。职工申请建造、翻建、大修住房提取公积金一套住房只能提取1次。
四、滁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地点
具体地址: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(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花园东大道169号)二楼C厅12号、14号、16号、18号窗口
办理时间:工作日,冬令时(10-4月)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6:30;夏令时(5-9月):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